1.古代有什么钱币

2.古代的钱币有什么

3.铜钱中通宝\重宝\元宝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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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什么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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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年来,货币不断发展演变,其种类多如牛毛,数不胜数。为此,古钱币收藏者必须了解古钱币的种类,以便收藏各朝代货币珍品。

1.实物货币。货币起源于商品交换,而最初的交易媒介是实物货币。在殷周时期,除了称量的铜币外,还有很多实物货币:农具、珠玉、布帛、龟甲等,当然主要是贝。贝也有骨、石、陶、蚌、金等仿贝。宋代以后由于经济发展,白银逐渐成为我国的主要货币。

2.铅质货币。铅质的钱,早在汉代就有了,但未在市场上作为通货。五代王审知铸“开元通宝”铅钱,开始在市场上流通。南汉刘龚铸有“乾亨重宝”铅钱,这种钱后来在广东一带常有出土。

3.铁质货币。铁钱最早于西汉,考古曾出土过四株半两铁钱实物。宋代时铁钱种类极多,有年号和大小的复杂区分。自清咸丰年间下令停铸铁钱后,政府便不再用铁铸钱了。

4.古代黄金货币。古籍记载商周时就有黄金货币了。秦、西汉都一直延用黄金币,东汉时黄金大为减少,从此黄金逐渐失去其法定的货币地位,由于黄金价值上涨,人们多以黄金做成装饰品或其他艺术品,使之贮藏功能获得重要地位。唐宋时代一直没有恢复黄金的法定货币地位。

5.古代白银货币。春秋战国时代最早使用银币,那时的银货币有布状、版状和圆饼状。秦始皇统一货币后,下令不许以白银为货币。魏晋、隋唐有少量银币,到了宋代白银使用范围和数量大大增加,白银在流通领域地位超过黄金。宋后期又下令废止,元代以纸币为普遍,明代之后白银又渐渐成为普通用的货币。清代货币以银为主,以铜为辅。清末至民国,各地还多有银币发行,品种繁杂。

6.古代的纸币。北宋的“交子”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元朝以使用纸币为主,明初承元制,明太祖洪武年间发行的"大明宝钞"用桑皮纸为钞料,一贯钞高一尺、宽六寸,是我国最大的纸币。清初不印纸币,后由于国家困难,印发“户部银票”,简称“官票”。以后又发行“大清宝钞”,简称“宝钞”,面额复杂,很快就急剧贬值。到咸丰末年、官票已成废纸,宝钞一贯仅值二三文。同治以后,停止使用纸钞货币,仍行铜钱。

以上是根据货币的材料区分为六大类,若以货币的名称而论,主要有以下若干种类:贝币、刀币、布币、圆钱、爱金、蚁鼻钱、半两、五株、铅钱、对钱、通宝、普尔钱、铁钱、重宝、铜元、银锭、元宝、银元、交子、宝券、交钞、宝钞、大明通行宝钞、大清宝钞、中华苏维埃银行兑换券、陕甘宁边币、晋察冀边币、抗币、法币、中央银行东北九省流通券等。

古代的钱币有什么

(1)先秦:商朝人善于经商,以贝为币;战国时期,各国出现了铁钱,秦国使用圆形方孔钱,称半两钱(齐国使用刀形币,赵国使用铲形币,楚国使用蚁鼻形币)。

(2)秦汉:规定圆形方孔钱作为通行全国的货币。汉代以黄金和铜钱为主币。汉代的铜钱重量几经变化,至武帝铸五铢钱才稳定下来。

(3)三国:那时货币减少,布帛、谷物成为主要的流通手段。曹魏曾以法令形式废止铜钱,使用实物交易,以后行废不定。

(4)隋唐:仍铸五铢钱,禁止使用前代大小不一的旧币,有利于贸易的发展。唐初改革币制,唐高祖下令“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新铸的“开元通宝”,成为唐朝通用的货币,后来发行量很大。以后历代的货币都以它为范式。设柜坊专营货币的存放和借贷,是我国最早的银行雏形,比欧洲地中海的金融机构要早六七百年。

(5)宋元:北宋时在四川地区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由金属货币发展到纸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纸币的推广,减轻了商人携带金属货币的负担,有利于商品交换,反映了商业的高度发展。

(6)明清:明初,主币是纸钞,辅币是铜钱,禁止民间使用金银交易。到明中后期,白银成为普遍流通的主要货币。

铜钱中通宝\重宝\元宝的区别是什么?

一、特点不同:

1.通宝:

“通宝”名称为后世沿用,常在通宝二字前冠以年号、朝号(国号)。

2.重宝:

币面多在“重宝”二字前铸有年号。

3.元宝:

由贵重的黄金或白银制成,仰面似船,伏面似案(桌面)的船型“银铤”。

二、起源不同:

1.通宝:

唐高祖武德四年,铸造开元通宝。开元意思为开创新纪元,通宝的意思唐朝金质开元通宝是“通行宝货”,以后历代沿用,并常在“通宝”二字前冠以年号、朝代或国名。

2.重宝:

重宝最早的是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铸的“乾元重宝”。

3.元宝:

元宝起源于唐朝,在唐朝建中初期(780~783)就有使用白银支付大宗马钱(支付买马的大笔数额款项)的记录。

扩展资料

从唐朝起,钱就不再以重量为名称了,而改称宝。如南唐的“大唐通宝",“唐国通宝”、宋“太平通宝”、明“永乐通宝”、清“康熙通宝”等等。

除了“通宝”以外,历代古币上还多有“重宝”“元宝”等(明朝只有通宝)。以清朝咸丰年间的铸币分类最为复杂,制钱称通宝,当五至当五十称重宝,当百至当千称元宝。直至民国早期还有“民国通宝”和“福建通宝”等。贯穿了从初唐到晚清的各个时代。

宣统年间,全国各省几乎都已停铸制钱,仅宝泉局铸过一种重一钱的“宣统通宝”小平钱,数量也不多,分为大小两种,新疆地区有“宣统通宝”红钱,以及宝广、宝福两局出过机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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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国时代(1467——1573)

第一节 “应仁战乱”与山城国农民起义

一、幕府的衰落

室町幕府自始就是一个建筑在守护大名势力均衡基础上的大名领主联合政权,这种特点越到后期越加明显。

如前所述,第六代将军足利义教统治时期,幕府只是借助强大守护大名间相互牵制的力量才勉强平息了“永享之乱”(公元1439年)。可是随后义教推行的抑制强族的政策,又招致“嘉吉之乱”(公元1441年)和自身被杀的后果。

义教之后,幕府更由于受到京畿地区农民起义的连续打击,完全丧失元气。到第八代将军义政(公元1435年—公元1490年)统治之时,甚至连京都的治安都维持不了。京都的土仓等高利贷商人只好自行组织,雇佣浪人,收买守护、地侍自卫。幕府无法对付起义,在义政统治的24年间不得不13次发布“德政令”。即使如此,义政仍一意追求享乐,纵其妻日野富子及宠臣施行恶政。幕府拿不到年贡就直接向人民征课“段钱”、“栋别钱”,或在京都7出口处设关卡,征收“关税”,结果导致人民更强烈的反抗,幕府政治走向绝路。一些强大的大名乘幕府衰弱之机都想控制幕府,最有希望控制幕府的是管领细川胜元(公元1430年—公元1473年)和四职家之一的山名持丰(宗全,公元1404年—公元1473年),但双方势均力敌,相持不下。守护大名们在各自领国内也很紧张,因为严重威胁其统治的不仅有星火燎原般的农民起义,而且还有借农民起义之助日益壮大起来的“国人”势力。这些自南北朝以来被称作“国人”、“国众”的是一些在乡武士领主,他们为保住自己的领主权,进而排除庄园制下层层瓜分年贡的体制,把提供实物租的农民完全控制在自己手里,发展自己的势力,而和守护对立。同守护大名这种外来者不同,他们或者有着久远的开发领主宗谱,或者镰仓以来就作为地头而一直定居该地。为了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他们曾致力于开垦耕地,整备水路,讲求灾害对策,建设市场,使其领地成为该地区经济活动的中心,把农民紧紧控制在其经济圈内。[注1]为了共同抵御守护大名及其代理人“守护代”的介入,邻近的国人领主往往联合起来,形成新的武士团。南北朝内乱期这种联合体非常多,曾以种种名称(“白族一揆”、“赤旗一揆”、“花一揆”、“雨一揆”,“儿玉党”、“横山党’、“松浦党”等等)出现。后来守护大名终以幕府权力为后盾,软硬兼施地把不少国人领主编入自己的家臣团,得以在领国行使权力,形成守护领国制。但根基不牢;敌对的国人势力始终在潜伏着,集结着,酝酿着“地震”。随着农民运动的兴起,国人反守护的活动遂又公开化。但是,这时

他们很少以单独的形式出现,而总是采取个别地参加到农民起义队伍中去的形式,或采取同农民联合举行起义的形式。

二、“应仁战乱”与战国时代的出现

面临往往有国人参加的农民起义的威胁,守护大名之间以及在各守护大名家族内部逐渐分成两派,相互斗争。在维持守护领国的统治上,是继续利用庄园制这种形式,还是利用已经成为乡村中心势力的那些否定庄园制的国人领主?一般说来,这是两派斗争的关键性问题。而这种斗争往往表现为守护家的继嗣之争。15世纪40至50年代,信浓国的小笠原、加贺国的高铿,以及斯波、畠山等各家的内乱情形具有代表性。这些内讧已经不是局限在各自国内的纠纷,而是发展成把邻国卷进去的大纷争。全国性大名间的斗争不久也波及幕府。当时幕府内部发生了将军职位之争,是交给义政的养子义亲还是交给义政之妻日野富子刚刚生下的义尚?以此为开端,山名宗全和细川胜元分成两派,再加上畠山、斯波两家内部之争,就开始了“应仁之乱”(公元1467年,即应仁元年)。日本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守护大名分成两派,都卷入这场战争。25万大军以京都为主要战场,在全国各地混战,历时11年。就在此时,各大名领国内的农民起义复又频发,国人、家臣叛乱事件迭牟,守护们不得不急忙回国,细川、山名双方也就在胜负末分的情况下,于文明9年(公元1477年)基本上结束了战争。

这场战乱使京都几乎变成废墟。战乱中义政将其将军职让给儿子义尚,隐退东山山庄,在此建造豪华的“银阁”,饮宴取乐。新将军义尚更无权威,其威令不出山城一国。将军权力的削弱更促进了庄园领主的没落;公卿贵族、僧侣等旧统治阶级丧失收入来源,有不少只好下乡乞食地方大名门下。而回到领国的守护大名,其统治地位或面临被守护代及有力家臣取代的境地,或已被取代。新型大名——战国大名在所谓“下克上”的中代之而起。日本历史便从“应仁之乱”起进入室町后期,即战国时代。

三、山城国农民、国人的联合起义

“应仁之乱”虽已过去,但是成为这场大乱导火线的畠山家内部两派之争并未结束,畠山义就对畠山政长之战在山城、大和、河内一带继续进行。1480年在丹波、山城、大和及播磨等地同时发生农民起义,而于这年下半年发生的两次京都人民起义尤为激烈。这一年幕府在京都7个入口处又设关卡,激起京郊农民和以“马借”为中心的运输工人及手工业者等各阶层人民的极大愤概。他们以起义一举赢得了新设关卡之废除,并且袭击了“酒屋”和“土仓”。文明14年(公元1482年)畠山两军的战场转移到以山城国南部为中心的一带,致使这一带的农业生产道到破坏,居民负担加重。文明17年(公元1485年)7月,大和农民发动起义,以“大和国惣(总)百姓等”的名义向各庄园领主要求“德政”,即要求免除年贡的未纳部分,声言如不答应要求,来年将放弃一切耕作。从7月末起,在近江、山城、京都也爆发了同类起义。这些起义都有国人(在乡武士领主)参加。

就在这斗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同年年底爆发了威力更大的山城国南部农民同国人的联合起义。12月1日,这里“上自60岁下至15岁之国人举行大集会,国内土民(农民)亦举行大集会,各自做出决议,要求(畠山两军)撤退”[注2]国人、农民的决议发出后,畠山两军很快撤出山城国南部。6天后,国人36名代表提出管理南山城的三大施政方针:

1.畠山双方都不得进入山城国;

2.本所领(寺社、公家领)要由寺社、本所(公家)知行,一如从前;

3.不设新关卡。[注3]

12月24日,国人代表对上述第二项又做了如下补充规定:“诸本所领须由本所直接支配,尤其大和及其他诸国之人不得进入国内(南山城)充任代官;庄民不得滞纳应交给寺社、本所之年贡。”[注4]

文明18年(公元1486年)12月13日,在宇治平等院召开国人大会。大会追认三大施政方针,并确定由这36名组成的代表机构为最高决策机关,代表们按月轮流处理政务(“惣国月行事”)。这个被称为“山城惣国”的新政权将本所领所得年贡的一半(“年贡半济”)作为政权经费来源,从而行使了守护的职权。

四、“山城惣(总)国”政权的性质

36名代表中有不少原是各庄园庄官级土豪。[注5]最初国人之所以联合农民,目的无非是要借农民之力赶走守护势力,取代守护、庄园领主而实行对农民的统治。但是他们又不能完全无视农民的基本要求,这在施政方针的第二、三项都有所反映,尤其本所领地由本所直接支配是苦于代官苛敛诛求的百姓名主的迫切希望。作为补充规定的后半段内容则毫不掩饰地表明了国人的目的:拒绝其他国出身的人充任这里庄园代官,是为了恢复他们自己的庄官地位;在这里庄园领主的统治早已有名无实的情况下规定农民必须向寺社、本所交纳年贡,实际上就是要以法律形式保证这些国人对农民的掠夺。此后把持政权的国人日益把依靠农民力量建立起来的政权变为统治农民的工具。明应元年(公元1492年)2月幕府任命伊势贞宗为山城国守护,这又导致国人内部的对立。反守护进驻派据守稻八妻城,但旋被守护军击败,维持了8年的南山城自治政府至此告终。这个自治政府虽然由于脱离了农民而垮台,但它的建立确实是农民斗争的产物,标志着农民的反封建斗争进入新阶段,即进入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农民战争时期。

第二节 一向宗农民战争

一、一向宗的兴盛

所谓一向宗农民战争(“一向一揆”),总的说来,就是以农民为整体的、包括有寺院僧侣和国人参加并参与领导的净土宗本愿寺派信徒发动的反封建武装起义,其目标是夺取地方政权。它发生在本愿寺教团大幅度发展的时期和地区。

一向宗的大发展,从时间看是在南北朝期之后迄室町后期之际,从地区看主要是在近江一带、北陆地方(加贺、越中、能登、越前)、东海地方(三河、尾张、美浓)、越中美浓接壤的飞蝉地方以及中国地方(安艺、播磨、备前、备中)。这些地区大部分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和中间地区。一向宗发展的时期正好是“惣村” 在这些地区形成和发展的时期。可以说它正是以“惣村”的农民作为社会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注6]在很长时期内一向宗主要体现为它的主要流派本愿寺派和佛光寺派的发展。这些流派形成于亲鸳死后,它们适应人们的精神需要采用新的传教方法。佛光寺派宣扬说,一旦人的名字记在名簿上,他就得以“往生极乐”,并且倡言念佛可愈病,摆脱贫困,获得现世幸福。因此佛光寺派等流派获得渴望现世幸福的人民群众欢迎,广为传播。相反,摈斥此说,自认为拥有亲鸳祖庙而以正统派自居的本愿寺派则发展缓慢。及至第八代法主莲如(公元1415年—公元1499年)采纳上述说教并亲作宣传后,一向宗各派僧侣、门徒很多转归本愿寺派,本愿寺教团在上述各地才有了飞跃发展,时当应仁之乱之际。

二、本愿寺教团的基层组织

本愿寺教团的发展,为一向宗僧侣、信徒发动武装起义创造了必要条件。该教团最基层的组织是“讲”。一寺院一道场至少有一个“讲”,多则四、五个“讲”,也有跨郡的“讲”。每一个“讲”拥有信徒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莲如组织“讲”就是要加强信徒的宗教生活,加强信徒对弥陀本愿的信心。但是“讲”逐渐失去原来的性质,变成信徒们集会发泄对社会不满的场所,进而成为信徒群众为争取现世幸福而反抗封建统治阶级的战斗组织。

在北陆地方,本愿寺教团自文明3年(公元1471年)莲如亲自来此进行组织之后,有了飞快发展,在很短时间就压倒了佛教旧宗派和一向宗其他流派,把广大佛教信徒吸引到该教团之内。[注7]自认为是弥陀之子、坚信佛力而又获得教团组织这种依靠力量的农民信徒,思想大为解放,开始无所顾忌地积极行动。他们否定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推祟的诸神诸佛,轻蔑守护、地头等封建武家的权力,拒纳年贡,拒服徭役。开始时国人也企图以武力镇压农民信徒的反抗,然而当他们觉察到组织起来的农民信徒力量的强大后,为了保住自己在村内的地位进而实现取代守护大名的野心,便从镇压转为利用的政策,纷纷加入本愿寺教团。

三、加贺宗徒“王国”

由于上述情况,形成了农民信徒、僧侣同国人信徒的联合。在加贺国,这些信徒在70年代末巧妙地利用守护家的内乱、不断壮大自己力量。就在此时,尚在北陆地方传教的莲如连续发出戒条,要信徒们循规蹈矩,不得违抗守护、地头,不得拒纳年贡,不得轻蔑神佛,还打出“王法为本”的旗号[注8],妄图以这些戒条束缚信徒们的手脚;然而信徒们不听,无视守护职的权威,到处发动起义,拒纳年贡,占领庄园,甚至“驱走国务之重职”,“诽正法,毁佛像经卷,捣神社佛阁”,以致出现“无佛世界”,加贺成了“无主之国”。对于这种革命形势,统治阶级惊呼之为”日月坠入泥土”,诬农民革命行动为“前代未闻之无法无天”[注9]。决战时期终于到来,长享2年(公元1488年)加贺起义者一面向能登、越中、越前各国信徒发出檄文,一面以10至20万大军包围了高尾城。起义者的援军堵住了越前、越中通往加贺的通路,使幕府军和两国守护军队无法前来解围。6月9日包围者攻克该城,守护大名富铿政亲自杀。起义者旋即迎立富铿泰高(政亲的堂兄弟)为名义守护而接管了加贺国。

国人信徒立即把原守护方面国人的土地夺到自己手里,农民信徒的年贡负担也得到减轻。《总见记》里的一段话反映了起义胜利后农民的喜悦心情:“武家作地头事情难办,一向住持当领主可随心所欲度日。”[注10]此后加贺国便由有力的国人信徒代表和中小名主出身的寺院住持代表以共议制形成联合执政;国人代表依靠的是他们的战斗组织“组”(“与”),寺院住持代表依靠的是拥有众多农民信徒的组织“讲”。由于“讲”发挥了强力的牵制作甩,使国人集团垄断全部政权、统治农民的企图未能如愿[注11]此后90多年间,加贺国大体上成了“百姓所有之国“[注12]。

四、石山战争

在加贺信徒起义胜利的鼓舞下,能登、越中、越前等国的信徒也都纷纷起事,虽然都末获胜,但不屈不挠地把战斗整整坚持了90年。一向宗信徒起义并不限于北陆地方,在飞弹,文明17年(公元1485年)也发生了当地一向宗中心寺院照莲寺反对有力武士内岛一族的起义。起义虽失败,但内岛不得不对一向宗采取妥协态度。进入16世纪,起义烈火更延烧到河内、和泉、摄津、畿内、三河诸国。文明7年(公元1475年)从北陆回来的莲如在京都山科建本愿寺,以该寺为本山统辖全日本宗徒。本愿寺以其严密的组织向各地宗徒征收“志纳钱”,充实财政,名义上这是为报“佛恩”的捐献。16世纪30年代,第十代法主证如又将本山移至石山本愿寺(在大阪),尔后不断扩大寺区,让新兴工商业者移居寺内町,积极发展工商业,强化防卫措施。本愿寺教团变成强大的宗教王国,它的存在为争霸中的战国大名所不容。永禄6年(公元1563年)三河国宗徒举行起义,反抗德川家康的苛虐。战斗坚持6个月,沉重打击了德川家康,据认为这是他一生所经最严重的一次危机。本愿寺历届法主对宗徒起义一直持反对态度,讨好封建主;但当元龟元年(公元1570年)织田信长迫使本愿寺教团决战,危及这个宗教王国存在时,第十一代法主显如光佐(公元1543年—公元1592年)便动员全体宗徒为保卫寺院而战。宗徒们在艰苦条件下把“石山战争”(公元1570年—公元1580年)坚持10年之久。天正8年 (公元1580年)战败,宗徒力量消失殆尽。接着,包括加贺国宗徒领国在内的各地起义被逐个镇压下去。

遍及半个日本、长达百年的一向宗农民战争是迄今日本农民反封建斗争史上最光辉的一页。它虽最后失败,但打击了庄园制,使更多农民摆脱多层剥削,成为自耕农民。它还削弱了大名割据势力,为日本的政治统一和经济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第三节 战国大名领国制

一、战国大名的产生

应仁之乱后历经半个世纪,守护大名相继没落,一些守护代、守护家臣及地方国人代之而起,形成新的大名—一战国大名,确立起在各国的统治,继续承认庄园制的守护大名领国制为根本否定庄园制的战国大名领国制所代替。这种历史性的政治变动是整个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结果。室町前期农耕已经逐渐精耕化,施肥日益重要。所用肥料除厩肥、人粪尿和灰肥外,还有需要量日益增大的压绿肥。这种肥料投量甚大,每反大约投入300贯(183,所用的青草、嫩芽只需从山野索取,但由于庄园制的存在,广阔山野的青草和嫩芽得不到充分利用。日本农业向以水稻种植为主,它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大规模的水利灌溉体系,然而在规模小、权力分散的庄园体制下,这种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打破庄园体制而确立一国范围内强有力的一元统制体制;同时,农业同手工业分工的扩大,在一国范围内商品流通的发生与发展,也是这种需要的产生因素。

这种历史任务客观地落在战国大名身上。如上所述,战国大名的前身多数是守护代、守护家臣和国人。所谓“下克上”的实力主义风潮在“应仁之乱”后几乎风靡全国。例如管领细川氏到第四代细川晴元(公元1514年—公元1563年)时,实权转到家臣三好长庆(公元1523年—公元1564年)手中,而三好氏实权又被他的家臣松永久秀(公元1510年—公元1577年)夺去。管领斯波氏在15世纪末,其领国越前、尾张分别被家臣朝仓、织田所夺。畠山氏的据点河内也被三好氏所夺。在越后,永正4年(公元1507年)守护代长尾为景进攻越后国守护上杉房能(?一公元1507年),迫其自杀。在安艺,永正12年(公元1515年)国人毛利元就(公元1497年—公元1571年)杀守护代武田元繁。在美浓,原是山城的商人斋藤道三(公元1494年—公元1556年)从守护土岐氏手中夺取实权,如此等等。

就这样,至16世纪中叶形成起来的战国大名,主要有东北地方的伊达氏,中部地方的上杉谦信(越后)、武田信玄(甲斐)、今川义元(骏河)、德川家康(三河)、织田信长(尾张)、斋藤道三(美浓)朝仓氏(越前),近畿地方的浅井氏(近江),四国地方的长宗我部元亲(土佐),中国地方的毛利元就(周防),九州地方的大友氏(丰后)、龙造氏(肥前)、岛津氏(萨摩)等。这些战国大名按地区看,大 体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近畿、东海、北陆、中国等社会经济较发展 的先进地带和中间地带的大名。他们是由战国中打倒自己主君即守护大名的家臣和在乡的强大国人成为战国大名的。第二类、是关东、东北、九州等后进地区的大名。这些人大多是从守护大名转化为战国大名的。

二、战国大名领国制

大名们废除迄今国内各种传统的土地所有关系。他们没收了庄园土地,并以武力和政治手段迫使在乡武士臣服后,将其土地收归已有。然后以其中一部分留作直辖地(“料所”、“御藏入地9),派代官管理,将剩余的一部分寄进给归顺自己的寺院,将剩余的大部分以知行地(封地)名义分授给自己的家臣。获得知行地的家臣必须绝对服从自己的主君,负担军役和其他义务。

大名对自己的家臣实行严密控制,经常派出密探监视家臣行动,并在自己制定的本国法律——“分国法”(“壁书”、“家法”、“度法”)中为家臣行动设下许多规定。例如禁止家臣自由处理知行地,知行地只能由一子继承,这是为防家臣经济削弱之故;禁止家臣之间互相攻伐,以防内讧;要求女儿结婚不但须经父兄同意,也要得到主君批准,以便把女儿当作大名间政略结婚的工具,等等。违反这些规定要受到严罚,甚至酷刑加身。

由此可见,战国大名彻底摆脱了幕府的束缚,以武力创建自己的领国,取得领国的土地最高所有权,并且以绝对统治者身份在领内实施自己的统一法律(“分国法”)。这就是说,战国大名是以武力为支柱拥有真正独立的领主权的。守护大名虽然也曾走上领国私有化的道路,但是由于受幕府的限制,并未能取得完全独立的领主权。

战国大名领国制与守护大名领国制的根本差别就在这里。

三、军事制度与农民政策

这些战国大名,因为是在农民起义烽火遍地燃烧、统治集团内讧迭起、封建秩序无法维持的情况下,在争夺势力范围的斗争中兴起的,所以为镇压农民反抗、稳定封建秩序,以及为在大名争霸中战胜对手,在自己的分国统治上都采取集权统治扩充分国经济军事实力为内容的“富国强兵”方针。

上述对家臣实行的严密控制,是战国大名实行集权统治的需要,也是贯彻“强兵”方针措施的一部分。由于采取了这种措施,各大名都经常保持着一支等级森严、封建主从关系很强的庞大家臣团。按各自经历,家臣被区分为“同名”(同族)、“谱代”[注14]“外祥”[注15]三种。家臣之下有“郎党”、“仲间”、“小者”还有战时从农民征来的“足轻”(步兵)等各种等级。在军事编制上,家医按各自所持武器被分为几组,各组置“组头”,隶属于“军奉行”。“组头”同其下的下级武士之间的关系由“寄亲”(义父)、“寄子”(义子)这种拟制的父子关系来加强其封建依附性。起初,这些家臣都住在自己的知行地。16世纪中叶后,随着战争规模扩大,火药武器的采用以及从一骑单打向集团战法的发展,产生了对军队施行长期集中训练的需要,家臣团便被移居大名城下。“足轻”也终于被编进常备军,列入家臣团末端,开始离脱农业生产,即“兵农分离”。这一过程后来由丰臣秀吉予以完成。

由于拥有强大的家臣团,大名们加强了统治农民的力量,强化了封建主专政。对待农民,大名们还推行种种强制政策:为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供他们搜刮,便剥夺了农民迁徒、处理农地的自由为防止农民武装反抗和保证年贡的征收,便收缴农民的武器并把农民的自治团体“惣”变成基层的统治工具,即在农村组织“五人组”(5户为一组),实行组内交纳年贡的连环保制度。为确保农业劳动力和增加年贡收入而采取的另一项重要措施,便是自

16世纪上半期部分大名开始实行“检地”。“检地”就是对分国耕地的面积、质量等级、稻米产量和耕种土地的农民,按村实行调查登记,借以按等级标准确定年贡征收额,按一地一佃农原则落实年贡完纳人。本质上这是一种加强掠夺农民的措施,但同时由于此举使农民同直辖地的大名领主、封地的“给人领主”[注16]直接发生关系,废除了层层中间剥削,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四节 室町后期的经济与文化

一、农业、矿业与手工业

在富国方针指导下,大名们都大力发展生产。他们鼓励农民开发新田,致力于大规模水利工程的兴修和灌溉体系的整备。庄园制的基本消灭、复杂的土地领有关系的单一化,使在分国内有计划地大规模整治水利成为可能。武田信玄组织人力兴修釜无川堤坝(信玄堤坝)和越中佐佐氏治理常愿川等事,都非常有名。新田开发和水利事业的发展,使许多极易受灾的低洼地变成高产水田地带,耕地面积有了大幅度增长。[注17]厩肥、人粪尿得到

更广泛利用,同时大量进行割草积肥也有了可能。除实行稻麦轮作外,旱田作物也实行了小麦与大豆、小麦与养麦的轮作。随之,单位面积产量继续有所提高,在先进地区畿内,稻每反(992平方公尺)产量高达3石。从前一时期开始的商品作物生产普及各地。城市近郊也开始了较大规模的蔬菜生产,供应城市需要。从前仅在宇治地区栽培的茶,如今开始在大和、丹波、伊贺、伊势、骏河、武藏等国种植。由于农业技术的进步,棉花的栽培也开始了,从三河迅速普及各地,增加了人民的衣服原料来源。烟草、甘蔗、甘薯等新作物的种植也有了广泛发展。

矿山对于获得货币和武器的原料十分重要,因此大名们对开发矿山也抱着极大的热情。当时采矿和冶炼技术都有明显提高。铜矿已从露天转向坑道开采。银的冶炼自16世纪30年代开始采用先进的中国灰吹法。黄金不只从砂金里,也从矿石中进行提炼,产量大增。奥羽的金矿,对马的银矿,但马、备前、备中、美作的铜矿,尤其大名中大内、尼子、毛利诸氏经营的甲斐金矿都很有名。这三种矿藏的开发为后来铸造硬币创造了条件。此外伊势的水银,南海的硫黄等开发也很重要。水银、硫黄和金、铜都是对中国(明)贸易的重要输出品。

由于国内需要和对明贸易的增加,手工业的发展也惊人。棉花生产的发展引起棉纺织手工业部门的出现。茶叶栽培的普及导致瓷器生产的扩大。高级绢纺品生产出现了京都这个新的生产中心。京都西城区(西阵)的高级纺织品生产驰名全国。金属工业方面基于大名的要求和对明贸易的需要,刀剑制造非常发达,并且由于传入而开始了生产,但农具、手工业工具及生活用品的生产仍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农具需要量的增加,在各地的

町、村便产生了专职锻冶与铸造的工匠。这些工匠摆脱了庄园领主的束缚,拥有自己的作坊和工具,或接受社会订货而收取加工费,或生产向市场出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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